就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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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辦理流程

★★★ 就學貸款資料務必繳交至學校生輔組,否則學校不會知道你要辦貸款 ★★★

應繳資料:1.本校就學貸款申請書,務必簽名

     2.對保完成之台北富邦銀行撥款通知書乙份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3個月內有效)

注意事項:

  1. 若要提早完成註冊程序,請先繳交就學貸款資料,經生輔組初審之後才可以辦理註冊程序!!!

  2. 非現場收件時間請一律以掛號郵寄申貸資料

  3. 大一新生「語言實習費830元」非就學貸款之可貸項目,申貸學生需自行繳納。申請者請於生輔組收件後 3 個工作天自行至土地銀行繳費單列印系統(點我)列印「語言實習費」之繳費單,並依繳費單之期限繳納。

  4. 加貸本校拇山學苑住宿費者,請勿先繳費,於登記住宿前持未繳費宿舍收費單至生輔組辦理證明即可。

申請時間:

學制 銀行辦理對保時間 申貸資料繳交方式及時間
學士後新生 112年8月08日至8月15日
  1. 掛號郵寄:112年8月15日前寄達生活輔導組
  2. 現場繳交:112年8月15日當天,09:00~12:00、13:30~16:30
大學部新生 112年8月08日至9月01日
  1. 掛號郵寄:112年9月01日前寄達生活輔導組
  2. 現場繳交:112年8月15日、8月31日、9月01日三天,09:00~12:00、13:30~16:30

※ 掛號郵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臺北醫學大學生活輔導組「就學貸款」收   

非現場繳件時間僅收掛號郵寄申請件,敬請配合。

※ 就學貸款申貸資料請務必繳回學校,逾期、缺件、已繳費者恕不受理。


申請條件:依家庭年收入,112學年度所得查調年度為111年,家庭年所得列計人員如下:

學生未婚:請參考學生本人、父親、母親三人的111年度所得

學生已婚:請參考學生本人及配偶兩人的111年度所得

  • A類:家庭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可辦理就學貸款,在學期間由政府支付貸款利息。
  • B類:家庭年所得介於114萬至120萬,可辦理就學貸款,惟在學期間需由學生自付半額貸款利息
  • C類: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且有兄弟姊妹就讀高中以上學校且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在學者,可辦理就學貸款,惟在學期間由學生自付全額貸款利息

可貸金額:請看本學期註冊繳費單(確認繳費單可以列印後再辦理就學貸款)

請看學生註冊收費單:學費+雜費+平安保險費=貸款金額(請勿任意刪減申貸項目及金額)

  1. 學生註冊收費單請至【土地銀行-列印學雜費及住宿繳單】列印。
  2. 可另行加貸:
    • 書籍費:3,000元
    • 校內宿舍或校外租屋住宿費:11,000元 或 13,500元
    • 生活費:中低收入戶生20,000元,低收入戶生40,000元,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至多40,000元
  3. 加貸書籍費或校外住宿費者,需待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學生貸款資格合格後辦理轉發,約於開學3個月後匯入學生帳戶。
  4. 加貸本校拇山學苑住宿費者,請勿先繳費,於登記住宿前持未繳費宿舍收費單至生輔組辦理證明即可。
  5. 大一新生「語言實習費830元」非就學貸款之可貸項目,申貸學生需自行繳納。申請者請於生輔組收件後3個工作天自行至【土地銀行-列印學雜費及住宿繳單】列印「語言實習費」之繳費單,並依繳費單之期限繳納。

請勿任意刪減貸款項目或金額,若有缺少或遺漏者,退件不受理。

注意事項: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再辦理就學貸款


申辦程序

  1. 進入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登錄申請資料→網站連結: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tudent/
  2. 進入教務學務系統學務系統就學貸款登錄申貸學生個人資料→網站連結:https://newacademic.tmu.edu.tw/
  3. 於規定時間內前往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
  4. 於期限內繳交申貸資料至生活輔導組

繳件方式逾期未繳交申貸資料至生輔組者,視同未完成繳費註冊。

  • 掛號郵寄:於截止日前,以掛號將申請資料寄達生活輔導組
  • 郵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臺北醫學大學生活輔導組「就學貸款」收    
  • 現場繳交:112年8月15日、8月31日、9月01三天(9:00~12:00,13:30~16:30)親自繳交至生活輔導組。    

應繳資料: (繳交前請務必確認資料是否有誤)

  1. 本學期台北醫學大學就學貸款申請書,務必簽名
  2. 對保完成之台北富邦銀行撥款通知書,乙份
  3.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需含學生本人、 父母(法定代理人)、配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分別檢附。

◇◇◇非必要資料,視學生個人狀況不同繳交不同資料,如下表列◇◇◇

  1. 需自付利息者:台北富邦銀行自付全額/半額貸款利息切結書。
  2. 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家庭者:另一兄弟姊妹之高中以上學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證明(務必要有對方校方戳章),可於開學後補交。
  3. 校外賃居契約書影本:申貸校外租屋住宿費請檢附校外賃居契約書影本,須包含承租人資料(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租人資料(房東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承租地點、承租期間,請附完整一份租賃契約,不要僅節錄部分內容,以利審核作業。

詳細申請細節及相關規定請參閱就學貸款須知

請同學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貸程序,以免影響您的就學權益唷!

逾期未繳交至校者,視同未辦理,請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學雜費

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洽詢分機:2212,游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