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通識組
Q1:新制說四大領域都要修,那每個領域到底要修幾學分?可以都選同一領域嗎?
A1:115學年度入學的新生,通識課程中的領域選修共16學分,其中在四大領域中「每一個領域至少要修2學分」,其餘8學分可依個人興趣或對特定議題的關注自由選修。
Q2:【新生專題:啟動自學之路】是否專屬新生修習呢?
A2:是。本課程自110學年度起為新生必修(新生專題:設計我的北醫學習生活/創意領域1學分;115學年度起更名為:新生專題:啟動自學之路/必修1學分),主要在協助適應大學並培養自主學習能力。課程結合「自主學習導論」與「設計思考」,引導學生自我覺察與生涯想像,設定短、中、長期目標,完成初步學習計畫與學習藍圖,並透過與「拇山人文講座」串聯及同儕、教師回饋持續優化。最終結合校內自主學習機制,強化實踐力與學習效能。
Q3:我已選修通過很多通識課程,但不知如何進行通識課程畢業門檻的自我檢視,請問有快速檢核的方法嗎?
A3:請同學依照選課手冊第15頁的【115學年度通識修課/認證完成檢核表】進行確認檢核,完成檢核表中的所有項目,始符合通識課程畢業資格。
Q4:通識課程是否只開設在固定時段?
A4:通識課程(信義校區)主要開設時段是週一上午和週三下午;(雙和校區)主要開設時段為週一下午和週五上午,為利同學選課,多數通識課程也都排在上述時段,原則上專業學系亦會盡量避開這兩個時段,請同學選課前上學校網站查詢。
Q5:微學程修習了通識課程,是不是認列了微學程學分就不能算通識的學分?
A5:課程本質是通識的學分,通識課程可以同時認列通識學分與微學程學分,並不會因為認列了微學程學分後通識學分就不列計。
Q6:我是115學年度入學(含轉學、轉系或降轉)之新生,請問應修習「新生專題:啟動自學之路」還是「新生專題:設計我的北醫學習生活」。
A6:自115學年起通識課程進行改革調整,原「新生專題:設計我的北醫學習生活」(選修/創意設計領域/1學分)更名為「新生專題:啟動自學之路」(必修/1學分),故新生或舊生都僅能修習「新生專題:啟動自學之路」(必修/1學分),已修過舊課程者,學分可相互認列,無須重修。
Q7:115學年度「人工智慧與智慧醫療」為3學分課程,教務系統同時有出現2學分的「人工智慧與智慧醫療」課程,我可以選擇2學分的課程嗎?
A7:不行,115學年度起,「人工智慧與智慧醫療」課程為3學分之必修課程,教務系統中雖同時顯示2學分之課程,但新生僅能修習3學分課程,若選擇2學分課程,系統將顯示擋修訊息,請同學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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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語言中心
Q1:一定要在第一學年以前完成英語能力認證嗎?若未能通過有替代措施嗎?
A1:建議同學盡量於第一學年結束前通過英語能力認證,並詳閱學制對應學年度英語能力認證實施要點。
111學年度(含)起學制學生,需達標英語能力為聽讀說寫四技能兼具,第一學年結束前若未通過英語能力認證,次
學期起須修讀「大二英文」(0學分課程,修課期間一學期),未通過者,必須重修直至通過;同學於修讀大二英文
期間仍可報考檢定,如達到檢定標準,得依課程相關規定繳交資料,申請通過課程及「英語能力認證」。
Q2:我曾經通過語言檢定,但已過了有效期限,還可使用於英語能力/外語認證嗎?
A2:可以,只要曾經通過語言檢定,且到達各學系英語能力認證標準,無論證書效期都可以使用。
Q3:如果我在修大二英文的期間已通過語言檢定,那還要繼續修課嗎?
A3:若於修習大二英文期間考取語言檢定達到各學系英語能力標準,得依課程相關規定繳交資料,申請通過課程及「英語能力認證」。
Q4:如果我是115學年度入學新生,以檢定證書申請預修指定課程抵免必修英文課程,還需修讀那些必修英文課程?
A4:一、 若同學依語言中心公告抵免程序,使用檢定證書申請預修指定課程抵免必修英文,經語言中心審查通過後得「預修指定課程抵免必修英文2學分」,需依安排修讀「高階英文(一)」2學分課程,通過後將於期末取得必修「英文(一)」2學分,除此之外,同學尚需修讀必修英文課程「英文(二)」2學分。
二、 若同學依語言中心公告抵免程序,使用檢定證書申請預修指定課程抵免必修英文,經語言中心審查通過後得「預修指定課程抵免必修英文4學分」,需依安排修讀「高階英文(一)」2學分課程及「高階英文(二)」2學分課程,通過後將於期末取得必修「英文(一)」2學分及「英文(二)」2學分,即完成必修英文課程修讀。
三、 若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休學者,所預修指定課程之科目、學分及成績皆不得計入學分,且不得抵免,亦不得於復學後申請,同學復學後,需依照語言中心規定自行補修必修英文課程。
Q5:關於基礎英文課程,我可以先修讀英文(二)再修讀英文(一)嗎?
A5:不行,基礎英文課程「英文(一)(二)」為漸進式課程,設有擋修,因此須先修讀完「英文(一)」,方可修讀「英文(二)」。
Q6:休學生是否可以辦理抵免?
A6:須於原應入學之當年度辦理,逾期不受理。例:104學年度入學學生於104年休學,105年復學,須於辦理休學前先完成抵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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