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通識組
Q1:我所修的經典閱讀課程是否可以同時認列通識選修課程學分呢?
A1:不可以。自106學年度起,經典閱讀課程為通識必修課程2學分,不可同時認列於其他領域選修學分。
Q2:【新生專題:設計我的北醫學習生活】是否專屬新生修習呢?
A2:是。本課程是110學年度起專為新生開設,也是新生必選修之畢業學分之一(創意領域1學分),課程以設計思考為方法,引導新生自我覺察,同理現在的自己,想像未來的自己,藉此設計具有目標的創新人生,進一步規劃四年學習地圖。
Q3:我已選修通過很多通識課程,但不知如何進行通識課程畢業門檻的自我檢視,請問有快速檢核的方法嗎?
A3:請同學依照選課手冊附件七的【113學年度通識修課/認證完成檢核表】進行確認檢核,完成檢核表中的所有項目,始符合通識課程畢業資格。
Q4:通識課程是否只開設在固定時段?
A4:通識課程(信義校區)主要開設時段是週一上午和週三下午;(雙和校區)主要開設時段為週一下午和週五上午,為利同學選課,多數通識課程也都排在上述時段,原則上專業學系亦會盡量避開這兩個時段,請同學選課前上學校網站查詢。
Q5:微學程修習了通識課程,是不是認列了微學程學分就不能算通識的學分?
A5:課程本質是通識的學分,通識課程是可以同時認列微學程學分,並不會因為認列了微學程學分後通識學分就不列計。
如有其他疑問,請利用上班時間洽詢通識教育中心02-2736-1661轉2663 或來信 la@tmu.edu.tw
二、語言中心
Q1:一定要在第一學年以前完成英語能力/外語認證嗎?若未能通過有替代措施嗎?
A1:建議同學盡量於第一學年結束前通過英語能力認證/外語認證,並詳閱學制對應學年度外語認證/英語能力認證實施要點。
111學年度(含)起學制學生,需達標英語能力為聽讀說寫四技能兼具,第一學年結束前若未通過英語能力認證,次學期起須修讀「大二英文」(0學分課程,修課期間一學期),未通過者,必須重修直至通過。
110年度(含)前學制學生,則可選擇修讀「英語精進(一)(二)」課程(皆為1學分課程,不列入通識修業學分)或是考取外語檢定證書達到各學系外語認證標準。
同學於修讀大二英文/英語精進(一)(二)期間仍可報考檢定,若達到各學系標準得依本校規定申請停修,並改以檢定證明申請通過「英語能力/外語認證」。
Q2:我曾經通過語言檢定,但已過了有效期限,還可使用於英語能力/外語認證嗎?
A2:可以,只要曾經通過語言檢定,且到達各學系英語能力/外語認證標準,無論證書效期都可以使用。
Q3:是否可同時修讀「英語精進(一)(二)」課程?
A3:「英語精進(一)(二)」課程為漸進式課程,設有擋修,因此須先修讀完「英語精進(一)」,方可修讀「英語精進(二)」。
Q4:如果我在修大二英文/英語精進(一)(二)的期間已通過語言檢定,那還要繼續修課嗎?
A4:若於修習大二英文/英語精進(一)(二)期間考取語言檢定達到各學系英語能力/外語認證標準,可繳交語言檢定至指定平台並申請停修「大二英文/英語精進(一)(二)」課程,若未申請停修須依照課程規定完成此門課程。
Q5:如果我已使用檢定證書辦理通過抵免必修英文2學分「英文(一)」,還需修讀那些課程?
A5:同學需再修讀一門必修英文2學分「英文(二)」及一門2學分之外語領域選修課程。
Q6:關於基礎英文課程,我可以先修讀英文(二)再修讀英文(一)嗎?
A6:不行,基礎英文課程「英文(一)(二)」為漸進式課程,設有擋修,因此須先修讀完「英文(一)」,方可修讀「英文(二)」。
Q7:休學生是否可以辦理抵免?
A7:須於原應入學之當年度辦理,逾期不受理。例:104學年度入學學生於104年休學,105年復學,須於辦理休學前先完成抵免申請。
如有其他疑問,請利用上班時間洽詢語言中心(02)2736-1661轉2662/2679/2770 或來信 lc@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