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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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課程選課須知

一、開學第一週即正式上課,請同學於下列所選課程之指定地點上課。

  

  

  

  

籃、排

室外籃、排球場

  

桌球教室

  

體育館二樓綜合球場

高爾夫球

高爾夫球練習場

(或智慧高爾夫模擬教室)

  

體育館室內溫水游泳池

有氧舞蹈

信義-桌球教室

雙和-生醫7F韻律教室

  

網球場

  

桌球教室

  

室外田徑場

劍道課

體育館

健身適能

健身中心

橄欖球

田徑場

適應體育

依授課進度表

上課地點

保齡球

依授課進度表

上課地點

法式滾球

滾球場

活力塑身

依授課進度表上課地點

二、上課前各項授課體育教師會清楚說明課程之注意事項、上課大綱及評分方式。

三、體育課程如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向任課教師報告;體育課程如有課程不適應,可依教務處規定辦理退選、停修。

四、需辦理體育課程抵免者,請依註冊組公告辦理,請參閱http://www.tmu.edu.tw(北醫首頁)→新生專區

五、體育課程選修方式比照校內其它課程,請依校方規定選課流程時間內至系統進行選課。

六、不宜劇烈運動或有心臟相關疾病之同學得修習「適應體育課程」,第一次上課時需繳交區域級以上醫院證明文件。

113學年度臺北醫學大學游泳技能檢定須知

一、依據本校學生體育技能檢定細則辦理(游泳檢定時間表公告於體育事務處網站)

二、實施對象:大學部一年級學生。

三、檢測時間:11399()12()

四、檢測地點:本校體育館B1室內溫水游泳池。

五、攜帶用品:自備蛙鏡、泳帽、泳衣及毛巾等用品,檢測時應出示學生證或其他有照身分證文件。

六、檢測項目及標準:

()游泳能力測驗:以蝶式、仰式、蛙式及捷式等泳姿擇一進行。游泳行進間,手腳動作協調,換氣順暢,身體任一部位不得故意觸碰池底、水道繩等,順利完成五十公尺為通過檢定。

()水中自救測驗:以水母漂、大字漂、仰漂及踩水等交替於設定區域內持續漂浮二分鐘,可自由換氣,但身體不能故意觸碰池底、池邊及水道繩。

七、無游泳基礎者,建議直接選修113學年度第1學期游泳課,待游泳技能提升後再參加檢測。

八、未通過檢定者,建議選修113學年度第1學期游泳課,並於學期末再次進行檢定。仍未通過者建議再修一學期游泳課,始可減抵游泳技能檢定。

九、未依規定時間內檢測者,視同未通過;因故無法於排定時間參加檢測者,可於檢測當週至其他系上時間或於開學第二週至游泳課程請授課教師協助補檢測。

十、游泳檢定免修申請:因特殊情形無法進行游泳檢定者或曾為北醫學生且完成檢定者,可辦理免修申請。需填寫免修申請書(可至體育處網站下載),並附件區域型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正本乙份(應註明在學期間不適游泳等文字)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詳情請見免修申請單說明)。申請人依規定最遲於開學日後兩週內(113927日前)提出申請,逾時恕不受理。

十一、請務必於大二下學期前完成游泳技能檢定相關考核,以免影響畢業及實習相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