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學貸款資料務必繳交至學校生輔組,否則學校不會知道你要辦貸款 ★★★
應繳資料:
- 本校就學貸款申請書,務必簽名
- 對保完成之台北富邦銀行撥款通知書乙份
-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3個月內有效)
注意事項:
- 若要提早完成註冊程序,請先繳交就學貸款資料,經生輔組初審之後才可以辦理註冊程序!!!
- 非現場收件時間請一律以掛號郵寄申貸資料。
- 校內宿舍住宿生請注意:
如欲申請就學貸款,因住宿費繳費單較晚產出,如欲提前完成就學貸款程序,請於113年8月31至9月2日向生輔組申請【校內住宿費可貸金額明細表】。
<申請方式請點我>
- 加貸本校校內宿舍住宿費者,請勿先繳費,於入住前持未繳費宿舍收費單至生輔組辦理證明即可。
申請時間:
學制 |
銀行辦理對保時間 |
申貸資料繳交方式及時間 |
轉學新生 |
113年8月31日至9月02日 |
掛號郵寄:113年9月02日前寄達生活輔導組
|
※ 掛號郵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臺北醫學大學生活輔導組「就學貸款」收
※ 就學貸款申貸資料請務必繳回學校,逾期、缺件、已繳費者恕不受理。
申請條件:依家庭年收入,113學年度所得查調年度為112年,家庭年所得列計人員如下:
學生未婚:請參考學生本人、父親、母親三人的112年度所得
學生已婚:請參考學生本人及配偶兩人的112年度所得
- 甲級: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就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補貼。
- 乙級:家庭年所得介於120萬至148萬,且學生及其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者,可申貸,就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補貼。
- 丙級: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者,可申貸,在學期間由學生自付全額貸款利息。
- 丁級: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且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者,可申貸,就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補貼。
可貸金額:請看本學期註冊繳費單(確認繳費單可以列印後再辦理就學貸款)
請看學生註冊收費單:學費+雜費+平安保險費=貸款金額(請勿任意刪減申貸項目及金額)
- 學生註冊收費單請至【土地銀行-列印學雜費及住宿繳單】列印。
- 可另行加貸:
- 書籍費:3,000元
- 校內宿舍住宿費:依繳費單實際應繳金額
- 校外賃居住宿費:15,000元
- 生活費:中低收入戶生20,000元,低收入戶生40,000元
- 加貸書籍費或校外住宿費者,需待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學生貸款資格合格後辦理轉發,約於開學3個月後匯入學生帳戶。
- 加貸本校宿舍住宿費:請勿先繳費,於入住前持未繳費宿舍收費單至生輔組辦理證明即可。
- 加貸校外賃居住宿費:請檢附校外賃居契約書影本,須包含承租人資料(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租人資料(房東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承租地點、承租期間,請附完整一份租賃契約,不要僅節錄部分內容,以利審核作業。
請勿任意刪減貸款項目或金額,若有缺少或遺漏者,退件不受理。
注意事項: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再辦理就學貸款
申請流程:
- 下載繳費單,確認繳費單金額無誤,且沒有其他減免/補助要申請
- 進入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登錄申請資料→網站連結: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tudent/
- 進入教務學務系統→學務系統→就學貸款登錄申貸學生個人資料→網站連結:https://newacademic.tmu.edu.tw/
- 於規定時間內前往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
- 於期限內繳交申貸資料至生活輔導組
- 生輔組初審通過後即完成就學貸款第一階段流程,請靜候教育部核定結果
繳件方式:逾期未繳交申貸資料至生輔組者,視同未完成繳費註冊。
- 掛號郵寄:於截止日前,以掛號將申請資料寄達生活輔導組
- 郵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臺北醫學大學生活輔導組「就學貸款」收
應繳資料: (繳交前請務必確認資料是否有誤)
- 本學期台北醫學大學就學貸款申請書,務必簽名
- 對保完成之台北富邦銀行撥款通知書,乙份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需含學生本人、 父母(法定代理人)、配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分別檢附。
◇◇◇非必要資料,視學生個人狀況不同繳交不同資料,如下表列◇◇◇
- 需自付利息者:台北富邦銀行自付貸款利息切結書。
- 學生兄弟姊妹或子女證明:
兄弟姊妹或子女未成年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用以證明學生及其兄弟姊妹或子女之關係。
兄弟姊妹或子女已成年且具學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用以證明學生及其兄弟姊妹或子女之關係,以及學籍證明,可於開學後補交。
- 校外賃居契約書影本:申貸校外租屋住宿費請檢附校外賃居契約書影本,須包含承租人資料(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租人資料(房東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承租地點、承租期間,請附完整一份租賃契約,不要僅節錄部分內容,以利審核作業。
詳細申請細節及相關規定請參閱就學貸款須知
請同學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貸程序,以免影響您的就學權益唷!
逾期未繳交至校者,視同未辦理,請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學雜費
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洽詢分機:2212,游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