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大學部一年級新生(含復學生)申請住宿注意事項
一、 拇山學苑-學生宿舍簡介(請點我)
二、 申請住宿即表示接受團體生活的規範,為維護全體住宿生安全及生活品質,本校訂有各項管理辦法,違規者將依校規處分。提醒您申請前,請先至生輔組拇山學苑網頁詳讀生活公約、住宿申請及管理辦法等規定。提出住宿申請即視同同意遵守各項規定。
三、因應疫情或重大校務規畫,必要時學校得徵用宿舍。
四、申請時間:113年8月19日零時起至113年8月21日廿四時止(逾時系統自動關閉)。
五、 申請資格:
(一) 大一新生凡設籍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以外地區者,原則上均核予住宿。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至114年6月6日,遷出期程及規畫另行公告)。(詳閱第六條相關事項)
(二)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申請及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如有危害自身及其他住宿學生健康、安全之虞者,不得申請住宿;若經核准住宿後發現上述事實,應強制退宿。」
六、 申請流程:規定時間內至本校「拇山學苑宿舍管理系統」辦理申請作業。
系統網址:https://sa2sys.tmu.edu.tw:8017/TMDA/Default.htm→登入系統,輸入學生學號、身分證字號(居留證號)→選取住宿申請→按申請→填申請單→填完按「確認」及「送出申請」後由系統產生案號即可(送出後無法修改)。
若身分別符合下列(1)(2)(4)者,需於申請截止日前將證明文件數位化(掃瞄或照相)後以電子郵件寄至:dorma@tmu.edu.tw(管理室收到後會以電子郵件回覆,不需電話洽詢),以利審核。
(1)身心障礙生(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2)中、低收入戶(需檢附鄉鎮市區公所級以上之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村、里級無效)
(3)原住民、僑生(憑註冊組入學學籍認定,不需檢附證明)
(4)父、母為重度身心障礙者(需檢附直系血親身心障礙手冊)
(5)設籍〝離島〞養成公費生(憑註冊組學籍名單審核,不需檢附證明)
(6)設籍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以外地區者(憑註冊組學籍資料認定,不需檢附證明)。
證明文件若未於期限內電郵寄達,視同未完成申請。
七、 大學部新生申請床位之資格認定,依大考中心所提供之戶籍地址為準據。如經查明為求住宿而遷移戶籍者,即喪失申請資格。
八、 房床號公佈時間:113年8月26日。請自行上網查詢,網址與申請時相同。
九、 住宿費:新台幣11,000元/學期(冷氣電費另計)。
十、 繳費方式及期限:至土地銀行代收學雜費服務網https://eschool.landbank.com.tw/student_login.aspx 列印繳費單(學生專區處選取學校名稱,輸入學生學號及生日登入)再依繳費單上指定方式繳費。
若辦理就學貸款加貸本校拇山學苑住宿費者,請勿先繳費,持未繳費宿舍繳費單至生輔組辦理證明即可。
繳費期限:113年8月30日至入住日前需繳費完成。
十一、 逾期申請者:請於113年8月30日後注意拇山學苑公告,若還剩有床位,需於申請候補期間至本校「拇山學苑宿舍管理系統」辦理候補床位申請作業。
十二、 新生入住:113年8月31日至開學第一天(入住時間為每日10-20時),攜帶完成簽署之紙本家長同意書、宿舍進住同意書及繳費證明,至拇山學苑服務台辦理入住手續。(同意書請至:拇山宿舍管理系統\系統功能\表單下載處下載)
十三、 宿舍逃生演練計安全規範講習:113年9月05日(四)07:00-12:00;住宿學生應參加住宿學生安全及規範講習活動,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克參加者,應事先以mail向住宿管理單位提出請假(dorma@tmu.edu.tw),並於事後參加其他場次之輔導活動,候補進住者亦同。
未依規定參加活動者本校得予以退宿。
十四、 宿舍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
學校總機(02)27361661 轉分機2907;
拇山學苑總機(02)27391677 轉分機1000;
E-mail: dorma@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