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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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課程選課須知

一、開學第一週即正式上課,請同學於下列所選課程之指定地點上課。

項  目

地  點

項  目

地  點

籃、排

室外籃、排球場

桌  球

桌球教室

羽  球

體育館二樓綜合球場

高爾夫球

綜合運動場

(或智慧高爾夫模擬教室)

游  泳

體育館室內溫水游泳池

有氧舞蹈

桌球教室

網  球

網球場

瑜  珈

桌球教室

足  球

綜合運動場

劍道課

體育館二樓綜合球場

健身適能

健身中心

橄欖球

綜合運動場

適應體育

依授課進度表

上課地點

保齡球

依授課進度表

上課地點

法式滾球

滾球場

活力塑身

依授課進度表上課地點

二、上課前各項授課體育教師會清楚說明課程之注意事項、上課大綱及評分方式。

三、體育課程如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向任課教師報告;體育課程如有課程不適應,可依教務處規定辦理退選、停修。

四、需辦理體育課程抵免者,請依註冊組公告辦理,請參閱課程抵免。

五、體育課程選修方式比照校內其它課程,請依校方規定選課流程時間內至系統進行選課。

六、不宜劇烈運動或有心臟相關疾病之同學得修習「適應體育課程」,學期開始首次上課時需繳交區域級以上醫院證明文件,由任課教師審酌修課資格。

七、課程名稱「體育-xxxx」屬0學分課程,適用114學年度 (含) 以前入學大學部學生。115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大學部學生,體育課程請選名稱「運動與健康-xxxx」之1學分課程。